上星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對於電話費全國單一費率和有線電視月租費調降,都做了決定,許多民眾都受惠,NCC照顧消費者的令名再度受到肯定!可是這些關係消費者權益的事項,原就屬於消保官職掌,一味以降價做為市場管理的手段,似乎也不待NCC這樣的獨立機構來出招。七年前國家設置獨立機構主管通訊傳播,應該是要藉其獨立超然角色來處理利益人之間有衝突的事務,或者需要長期穩定推行的政務。NCC習於享受消費者喝采之外,是不是忘了它還有更重要、更不容推諉的機構責任呢?
眼前最足以檢驗NCC機構職責和存在意義的就是4G發照!
第四代行動電話(4G)執照該如何發出?確實還有「適用頻段」和「清理時程」等等技術性問題。但是,進一步釋出4G頻譜,對於既有2G、3G業者的業務影響?對於相關匯流產業的連帶影響?依照NCC組織法第2條下,2、6、7各項職掌,當然是NCC要負責評估。如果再追溯《通訊傳播基本法》第13條和第16條所賦予NCC的法律主導角色,以及第3條和第6條所揭示對產業與技術的積極期待,行政院所屬機關中,NCC即便不是唯一,也是最直接的當責單位,必須因應技術發展主動、適時向行政院提出政策大計。而不是把「早經核定」掛在嘴邊,更不應該把「電信法未納入4G」當理由,坐等新指示和再修法之後才作為!這樣荒於職掌、規避任務的機構,設置了要幹什麼?
迎向使用者思維
此刻討論4G是否過早?業界投資是否會和WiMax一樣幻滅?都有討論餘地。但是,把執照時程未到期,2G和3G投資未回收也當理由,就有管理怠惰,甚至有「被業者利益綁架」的嫌疑。
一向敏於消費者抱怨的NCC,難道沒有注意到3年來,由於iPhone手機帶起風起雲湧的行動加值服務(請注意並非電信業者有什麼新優惠),使現有基地台每每爆量。迭遭用戶抱怨才普設熱點,使WiFi有了第二春。客戶抱怨聲言猶在耳,行動上網持續為業者帶進超額收益,上星期每一家電信公司都笑哈哈說:「表現超過財測……」。股價也因而逆大盤頹勢繼續爬升。這種3年來年年持續上演的超預期演出,是否代表3G回收比想像中快?比主管機關以為的市場活力要強勁?因而是否代表政府和業者有責任、有信心一同迎向技術發展,給消費者更合理的報答?
推展行動電話,在台灣,一直存在的特有問題是「基地台」!眼前又逢選舉,相信業者正是苦不堪言,消費者也因而受害。未來4G釋照選項中,有些頻段比較有機會改善建物死角,提高個別基地台效率而減少新設置的抗爭。又有些國家基於「寬頻上網是國民基本權利」,把基地台逐漸視為公共設施,一方面政策性提高要求共構共站,減少因競爭重複建設衍生的問題;一方面有如為用戶提供無線的最後一哩,拆解固網最後一哩的長年壟斷。凡此,業者和消費者之間的利益未必衝突,新技術與新政策可以帶來新契機!
最後,任何大政策都有不確定性。但是,朝著人群走,迎向使用者,對施政者究竟風險小一些。WiMax不順利,可惜在太過於資訊製造業思考,而沒有為電信業(設備使用者)所認同。今天考慮4G,也應該要避免只管電信網路建設者的思維,直接迎向個人化網路使用者的期待,恐怕才是王道。行政院在放選舉假,敬請NCC諸委員,秉獨立機關使命,捨我其誰,發王者之聲,召喚智慧之士重研4G大計!




